人民社获得2017年“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3-25
近日,2017年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版权局向包括上海人民出版社在内的35家单位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周慧琳出席会议并为获奖单位授牌。人民社副总编曹培雷在会上介绍了版权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是目前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奖项之一,这是人民社继今年3月被评为“上海市版权示范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人民社的版权工作起步较早,经过多年耕耘,目前已形成版权“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平台,累计引进图书2000余种,输出图书200余种。
“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是目前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奖项之一,这是人民社继今年3月被评为“上海市版权示范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人民社的版权工作起步较早,经过多年耕耘,目前已形成版权“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平台,累计引进图书2000余种,输出图书200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