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略篇(节选)
“灯略”者,略叙春灯史之大概也。《荀子·非相》篇说:“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
新年放灯,最早记载始于秦,唐徐坚等《初学记·器用部·灯》引王朗《秦故事》:“百华灯树,正月朔朝贺,殿下设于三阶之间,端门外设三尺、五尺灯,月照星明,虽夜犹昼。”当时遵行颛顼历,以建亥之月(夏历十月)为岁首,且还远没有正月十五的节日概念,自然与上元放灯无关。
即使夏历通行后,有了正月十五的节日概念,节俗活动中还迟迟没有“放灯”的记载。
如三国魏在正月十五试鼓,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说:“祢衡被魏武谪为鼓吏,正月半试鼓,衡扬枹为《渔阳掺》,渊渊有金石声,四坐为之改容。”这无疑是后世“太平鼓”的滥觞。
如宗懔《荆楚岁时记》记楚俗:“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门户。其夕,迎紫姑,以卜将来蚕桑,并占众事。”这是“祀门户”、“迎紫姑”的较早记录。又,同书隋杜公瞻注引《石虎邺中记》:“正月十五日,有登高之会。”正月十五日登高,至隋时仍在继续,《隋书 · 元胄传》说:“尝正月十五日,上与近臣登高,时胄下直,上令驰召之。及胄见,上谓曰:‘公与外人登高,未若就朕胜也。’赐宴极欢。”晚近河南等地于是日登山或登城,乃其风俗遗存。
北魏则盛行打竹簇,《北齐书·尔朱文畅传》说:“自魏氏旧俗,以正月十五日夜为打竹簇之戏,有能中者即时赏帛。”
隋时还盛行傩戏,《隋书·长孙平传》记长孙平开皇中在相州刺史任上,“会正月十五日,百姓大戏,画衣裳为鍪甲之象,上怒而免之”。角抵是傩戏中最引人注目的节目,故也泛称傩戏为角抵之戏,《隋书·柳彧传》说:“彧见近代以来,都邑百姓每正月十五日,作角抵之戏,递相夸竞,至于糜费财力,上奏请禁绝之。”柳彧是文帝时人,曾持节巡省河北五十二州,于颓风多所矫正。他在奏折中说:“窃见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兽面,男为女服,倡优杂技,诡状异形。以秽嫚为欢娱,用鄙亵为笑乐,内外共观,曾不相避。高棚跨路,广幕陵云,袨服靓妆,车马填噎。肴醑肆陈,丝竹繁会,竭资破产,竞此一时。”(同上)这与后世流行的走灯祀赛又何等相似!
在正月十五夜间打竹簇、举傩戏等,照明是必然的,也包括“燎炬照地”,但与“放灯”不是一回事,这就要注意“灯”、“烛”、“炬”、“燎”等概念的不同。“放灯”既是节序风俗现象,也与灯具史的渐进自然有着密切联系。
关于上元放灯的由来,大致有四种说法。
一是祀太一神之日,太一又作太乙、泰一。
按《史记 · 天官书》张守节《正义》说:“泰一,天帝之别名也。”并引刘伯庄语曰:“泰一,天神之最尊贵者也。”《孝武本纪》说:“天神贵者泰一,泰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泰一东南郊,用太牢具,七日。”宋玉《高唐赋》就有“醮诸神,礼太一”之咏。
又按《史记 · 乐书》:“汉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以昏时夜祠,到明而终。”这是说自汉代开始,正月第一个辛日祀太一神于甘泉宫,自昏至明,则必然张灯。但正月第一个辛日,必不在十五日,以后风俗转移,遂固定于十五日。《初学记 · 岁时部下》就说:“今人正月望日,夜游观灯,是其遗事。”这个观念延至后世,明祝允明《上元日喜晴柬董博士及诸秀才》自注:“上元张灯事,起于汉祠太乙。今俗借灯为登,以为祝丰年之兆耳。”
大傩图 南宋佚名
故宫博物院藏
二是祀蚕神之日,相传蚕神嫘祖诞日是正月十五日。
东晋干宝《搜神记》卷四记吴县张成故事,因有缺文,今按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吴县张成,夜起,忽见一妇人立于宅上南角,举手招成,成即就之。妇人曰:‘此地是君家蚕室,我即是此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于上,祭我也,必当令君蚕桑百倍。’言绝失之。成如言作膏粥,自此后大得蚕。今正月半作白膏粥,自此始也。”又《太平御览·资产部五·蚕》引南朝宋《齐谐记》:“正月半,有神降陈氏之宅云:‘我是蚕神,能见祭,当令蚕百倍。’今人正月半作糕糜,像此也。”隋杜台卿《玉烛宝典 · 正月孟春第一》称“其月十五日,则作膏糜以祠门户”,乃其风俗的直接遗存。后世的“照田蚕”,则间接作蚕神之祀,即将火炬或灯盏遍照田塍。这一俗信,在南北很多地方沿袭至近世。
三是道教“三官”之一的天官诞日。
“三官”之说,起于东汉灵帝时期,当时五斗米道盛行,为病者请祷。《后汉书 · 刘焉传》李贤注:“请祷之法,书病人姓字,说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谓之三官手书。”
魏晋以后,出现了所谓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之说,它们在一年中的特定三天分别下降人间,考校人之功过,以定人之寿命。南北朝时的《三元玉京玄都大献经》说:“一切众生生死命籍、善恶簿录,谱皆系在三元九府。天、地、水三官考校功过,毫分无失。所言三元者,正月十五日为上元,即天官检勾;七月十五日为中元,地官检勾;十月十五日为下元,即水官检勾。”这三个日子,后世演变为三官诞日。
道教迟在南北朝就有“灯仪”,即将灯引入斋醮坛场,行仪道士手持光辉朗明的“灯”,以象征上照诸天、下照地狱,一般都在落日后举行。陆修静《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就提到醮坛的“侍灯”之职,称“景临西方,备办灯具,依法安置,光焰火然,恒使明朗”,若然“灯火中灭,罚香一斤”。现存《道藏》中有灯仪约二十种,其中就有《三官灯仪》,任继愈主编《道藏提要》说:“此灯仪用于上元、中元、下元三节日,分别供奉天、地、水三官。”
至唐代,上元斋醮尤盛,杜光庭有《上元大会大曜华灯集》等。自南北朝至北宋仁宗朝,均“三元张灯”,后中元、下元废去,惟上元独盛。这是就大势而言。
沿至清代,不少地方仍在正月十五日并祀三官,如福建台湾,乾隆《重修台湾府志·风俗一·岁时》说:“十五日,人家多延道士讽经,谓之诵三界经,亦有不用道士,而自备馔盒以烧纸者。”如浙江安吉,同治《安吉县志·风俗·四时俗尚》说:“十五日上元节,谓之灯节,俗皆礼拜三官神,聚众设斋,诵经礼忏,谓之三官会。”如浙江归安双林镇,民国《双林镇志·风俗》说:“十五日为上元,天官赐福之辰。煮年糕汤祀土地、祀灶(是日灶上糕果始撤),儿童至华严庵拜三官(庵即三官殿)。乡间有三官会,各于门前立高灯。”
四是佛教礼仪之日。
《初学记·岁时部下》说:“《涅槃经》曰:‘如来阇维讫,收舍利罂置金床上,天人散花奏乐,绕城步步燃灯十二里。’又《西域记》曰:‘摩喝陁国,正月十五日僧徒俗众云集,观佛舍利放光雨花。’古诗曰:‘是时鹑火中,日月正相望。’鹑火中即正月望也。”高承《事物纪原 · 岁时风俗部》引《僧史略》:“《汉法本传》曰,西域十二月三十日是此方正月望,谓之大神变日。汉明帝令烧灯,表佛法大明也。”
如郎瑛等前代学者,对其时日表示怀疑,其实唐释道世《法苑珠林·感通篇·圣迹部》早已说清楚了:“彼土十二月三十日,当此方正月十五日也,世称大神变月,若至其夕,必放光瑞,天雨奇花,充满树院。”此“大神变月”乃是省语,释玄奘述、辩机撰《大唐西域记·摩揭陁国上》记摩诃菩提僧伽蓝,中藏如来舍利,“每岁至如来大神变月满之日,出示众人。此时也,或放光,或雨花”。原注:“即印度十二月三十日,当此正月十五日也。”
上元张灯之俗,或由各种因素交融汇合,约定俗成,在南朝时初见端倪。梁简文帝《列灯赋》(一作《灯赋》)咏道:“何解冻之嘉月,值蓂荚之盛开。草含春而色动,云飞彩以轻来。南油俱满,西漆争然。苏征安息,蜡出龙川。斜晖交映,倒影澄鲜。”就是赋上元之灯了。起句明确了上灯的时间,“解冻”之月,按《礼记·月令》“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即正月之候。“蓂夹”是传说中的瑞草,古人以它来获知日月,故又称“历荚”。班固《白虎通义·封禅》说:“日历得其分度,则蓂荚生于阶间。蓂荚者,树名也。月一日一荚生,十五日毕。至十六日一荚去,故夹阶而生,以明日月也。”《太平御览·天部四·月》引《帝王世纪》:“尧时有草,夹阶而生,每月朔日生一荚,至月半则生十五荚,至十六日后,日落一荚,至月晦而尽。若月小,馀一荚。王者以是占历,唯盛德之君,应和气而生,以为尧瑞。”蓂荚之尽开,正是十五日。
唐文宗李昂《上元日》有“蓂生三五叶初齐,上元羽客出桃蹊”之咏。梁简文帝放灯之时,也正是三官诞日落实之时,赵翼《陔馀丛考》卷三十五“天地水三官”条说:“其以正月、七月、十月之望为三元日,则自元魏始。”两者在时间上是吻合的。
至隋代,虽然正月十五日还盛行傩戏,但放灯之事,或已在社会上间亦行之。炀帝即位后,殚物竭财,务恣嗜欲,时逢佳节,自然不肯轻易放过,“燎炬照地”的同时,还在大街上挂起灯来,炀帝自作《正月十五日于通衢建灯夜升南楼》,诗云:“法轮天上转,梵语天上来。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月影凝流水,春风含夜梅。幡动黄金地,钟发琉璃台。”诸葛颍有《奉和通衢建灯应教》,诸葛颍卒于大业七年(611),且晚年失宠,故炀帝所咏上元张灯,应该在大业初。上元张灯风俗的开始流行,也就在这个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