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意识到我的行为之荒唐,以及它所带来的无谓危险。就算狼躲藏在此,让它陷入困境也毫无意义。
于是我回到羊群和树丛中。牧羊人菲利普告诉我说,通常情况下,狼会返回来寻找被杀死的动物,或是等着羊群走远一些,等着牧羊犬们分散开来再回来碰碰运气。狼没有再来。它无法做到悄无声息,因为这里的碎石路使无声的行动变得不可能。它奔跑时的巨大噪音最令我震惊:它是猛兽,但不是猫科动物。
我坐在薰衣草间吸了一支雪茄。我担心自己到得太晚。狼似乎又一次靠近了羊群。要等到天亮才能看到损失情况。我本该早一些来的。这里狼群袭击频发,我做的不值一提,但是我会对自己能给羊群带来一夜宁静感到高兴。
狗终于安静了下来,分散到羊群四周。它们每隔五分钟零星地叫几声,这是为了展示它们的位置,保持清醒,鼓足勇气。它们完成了一项令人称道的工作。我在夜色中被它们这种守卫者的矛盾忠诚感动。在这个晚上,牧羊犬们很好地服务了将自己饲养长大的人类。而人类饲养它们就是为了对抗狼群,保护羊群。狼是牧羊犬们的祖先,羊却是它们的猎物。牧羊犬这么做,是为了得到奖赏,而奖品却来自受它们保护的羊,尽管牧羊人有时会给牧羊犬喂动物尸体。在这场倒错的游戏似乎有些疯狂成分。
的目光接触是一个哲学谜题。为什么一些动物会本能地与我们对视呢?如果它们把我们视为靠物理力量驱动的躯体,是滚落中的石块,或是树木;或者它们并不把我们看作什么,而是单纯地将目光扫过我们身上,而没有和我们对视。这个场景下,它们与我们对视,说明它们知道我们眼里藏着一种意图,好像我们眼里有东西值得一看,又好像透过我们镜子一般的眼睛看到我们确实有灵魂。我不知该如何表达。目光接触显示出动物看待我们的方式。在动物眼中,我们有内在性,但我们疲于以同样礼貌的眼光看它们,尽管它们的动作说明,岩石间、森林里、白云下的相遇,只能发生在两个有内在性的个体之间。
外观生物学家阿道夫·波特曼谈论过动物和人类的头部在相遇中的优先地位。他提出大脑的复杂程度和外表的关注度之间的联系,在他看来,动物的大脑越发达,它在外观上的表现就越强烈。对一些动物来说,这正是它们头部出现的原因。头是可见的器官,通过一系列的饰物、对比、对称都表明它是一个指挥中枢。波特曼补充道:“在动物身上,最高程度上的个体存在,是表现它们内心世界的可能性,这都是为了相遇。”
这是一次在夜间的催眠性的相遇。夜间属于另一个维度,而不属于人类。因为在夜间,事物形状的模糊不清阻止了生命的辨认和空间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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