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优雅的文明”:中国近现代文化的最初反思
第一章 “优雅的文明”与中国古典文化新释
第一节 “优雅的文明”
第二节 “优雅的人”
第三节 道德宪法与文明国家
小 结
第二章 “优雅的文明”与欧洲现代文明的困境
第一节 一战的根源与“群氓崇拜”——对欧洲现代文明物质功利主义的批判
第二节 “哲学与宗教、艺术与科学的对立”——对启蒙理性的反思
小 结
第三章 “优雅的文明”与辜鸿铭所见中国近代化问题
第一节 “物质实利主义”与中国近代社会概况
第二节 对张之洞“中体西用”的批评
第三节 对康有为“中国雅各宾主义”的抨击
小 结
第四章 “优雅的文明”与西方现代弊端的拯救之道
第一节 道德与知识上的“门户开放”——面向西方的“扩展”论
第二节 “优雅的文明”与儒家王道政体优越论
第三节 “优雅的文明”与“良民宗教”建设
小 结
第五章 “优雅的文明”之缘起——辜鸿铭与西方浪漫主义的渊源
第一节 浪漫主义大潮的熏陶
第二节 卡莱尔的影响
第三节 阿诺德的影响
小 结
第六章 “优雅的文明”之国内外影响
第一节 对国内学界的影响
第二节 对国外文化传播的影响
小 结
结语 辜鸿铭的独到与偏颇
附录一 辜鸿铭著译年表及生平大事
附录二 “良民宗教”——论辜鸿铭对欧洲现代文明的反思及其解决方案
附录三 “经”“权”之辩——辜鸿铭与张之洞的文化分歧
参考文献
第一章“优雅的文明”与中国古典文化新释
辜鸿铭在其代表作《中国人的精神》一书里,开篇即提出,衡量一种文明的优劣,不在于其物质有多辉煌,而是要看这一文明培养了什么样的男人和女人。显然,在辜鸿铭那里,人才是衡量文明之优劣高下的标准。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文明的人?真正的文明究竟是什么?真正的文明应该培养出什么样的人?考察辜氏著述,可以发现辜鸿铭在论及自己的人文理想时频繁提到一个关键词——“优雅”(delicacy/fine/gentle)。不仅人有优雅与粗鄙之分,如“群氓是粗鄙毫无优雅之处的”“满洲贵族的优雅”;就连知识也有优雅粗鄙之分:“中国文人学士的知识力量在失去满洲贵族的影响之后,丧失了其优雅,不再高贵,变得粗俗。”“知识若失去其本质固有的优雅,便是英国人所谓的常识……这种常识,或缺乏优雅的知识,只能培养人的才智,不能培养人的品德,只能教育人的头脑,不能教育人的心灵。因为,这是一种被欲望所控制的狐狸之智,也是缺乏优雅的常识。”换言之,“优雅的知识”也就是没有被欲念所控制的知识,是既能教人才智也能教人品德的知识,也就是在道德统摄下的知识。“优雅”实际上就是德性与智慧的代名词。优雅的风度也相应成为道德的表征,“优雅的风度(Beautifulmanners)是一个人道德品质健全的体现”,他更把真正的中国人的特征概括为“优雅”,认为这种优雅是同情与智能的产物。他向西方读者呼吁产生一种新的贵族,这种服务于公民或公共事务的新兴贵族要保留旧式贵族的高尚情感与优雅气质(finemanners)……可以看出,辜鸿铭所使用的这些词:delicacy/fine/gentle翻译成汉语,都具有一个相同的意思——“优雅”,且,“优雅”实为道德的代名词。因此,本书从辜氏著述中提炼出“优雅”一词,用“优雅的人”来指称他所设计的道德人格,用“优雅的文明”来指称他的人文理想——即,文明循健康发展的途径最后可达成的目标。那么,何谓“优雅的人”?何谓“优雅的文明”?由“优雅的人”与“优雅的文明”所形成的文明国家又是什么样子,具有什么特点?以下围绕这三个问题来阐释辜鸿铭的人文理想。
第一节“优雅的文明”
在辜鸿铭那里,不仅人有优雅粗鄙之分,文明也有优雅粗鄙之分。优雅的文明,其本质就在于道德。如同只发展人的智力而不发展人的德性的知识是失去优雅的知识,只能称之为常识。同样,优雅的文明首先必须是一种成熟的道德文化,道德是优雅的文明的本质所在。试看辜鸿铭的这两段论述:
一个家庭或一个国家能够存在,他们必须首先具备某种道德准则,而这个道德准则就是我们所谓的文明。
人类必须经过多么漫长的时间才能到达这样一个阶段:懂得仁慈的对待他人,体谅的对待违法者,甚至人道地对待一切非人道的人与事。事实上,是圣人们首先教诲人类这样做,并用生命实践了他们的教诲。
从这两段话可以看出,文明就是人类在摆脱野蛮、蒙昧状态的过程中形成的道德准则。那么文明在形成以后,又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是如何起作用的呢?“优雅的文明”的作用正在于通过道德教化,形成道德秩序:
“早在公元十二世纪,中华民族就已经发现:文明,正如罗斯金先生所说,意味着培养文明的人。”
“文明的目标,正如罗斯金所说,就是使人脱离粗俗、暴力、残忍和争斗,成为文明的人。”
“所谓文明,就是美和聪慧。然而欧洲文明把制作更好的机器作为自己的目的,而东洋则把教育出更好的人作为自己的目的……”
不难看出,上面论述中所提到的“文明”,就是道德教化,指向道德人格的塑造。辜鸿铭又把“文明之本”定义为爱默生所说的“爱与正义的法则”,定义为中国的“君子之道”,凭借这种文明之本(君子之道、爱与正义的法则),能使大部分人生活在和平与秩序当中,并由此产生一种宗教——“良民之教”(thereligionofgoodcitizen)。在辜鸿铭、卡莱尔、爱默生那里,凡是能够引领人们臻于道德之善的都是宗教。所以,这种奉行君子之道的宗教所产生的“良民”并非宗教意义上的教徒,而是道德君子。至此,我们不难理解,文明,在辜鸿铭那,实为“道德”的代名词。作名词用,指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作动词用,指道德教化。文明的作用在于塑造道德人格、形成道德秩序。这与中国古代“文化”的观念极为相似。如《易经·贲卦》中就有“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说法。孔颖达疏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者,言圣人当观视天文,刚柔交错,相饰成文,以察四时变化。若四月纯阳用事,阴在其中,靡草死也。十月纯阴用事,阳在其中,齐麦生也。是观刚柔而察时变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者,言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所谓文化,即是以《诗》《书》《礼》《乐》进行的道德教化。可见辜鸿铭对文明理解与中国古代的“文化”观念相似。
那么,优雅的文明仅指道德吗?辜鸿铭是否完全否定了“文明”的物质性?其实不然。
P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