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缩略语表
第一部分 背景
1 数学的基础
2 逻辑主义
2.1 弗雷格的逻辑主义
2.2 集合悖论以及罗素的类型论
2.3 《逻辑哲学论》:没有集合的逻辑主义
3 维特根斯坦对逻辑主义的批评
3.1 数相等能被定义为一一对应吗?
3.2 弗雷格(以及罗素)将数定义为对等集合,这并不是构成性的:这并没有提供确认数的一种方法
3.3 柏拉图主义
3.4 罗素对错误等式的重构并非矛盾式
3.5 弗雷格和罗素将求和形式化为逻辑真理,这不可能是奠基性的,因为这预设了算术
3.6 即便我们(为了论证方便)假定所有算术都能在罗素的逻辑演算中再现,这也并没有让后者成为算术的基础
4 维特根斯坦数学哲学的发展:从《逻辑哲学论》 到《大打字稿》
4.1 《逻辑哲学论》
4.2 从《哲学评论》(MSS 105-108:1929-1930)到 《大打字稿》(TS 213:1933)
第二部分 维特根斯坦的成熟的数学哲学 (1937-1944)
5 维特根斯坦后期数学哲学中的两条线
6 数学作为语法
7 遵守规则
7.1 遵守规则与共同体
8 约定论
8.1 蒯因的循环性反驳
8.2 达米特的约定论不能解释逻辑推理的反驳
8.3 克里斯平·赖特的无限后退反驳
8.4 来自遵守规则的怀疑论对“温和约定论”的反驳
8.5 来自根本不同的逻辑或者数学之不可能性的反驳
8.6 结论
9 经验命题硬化为规则
先天综合
10 数学证明
10.1 什么是一个数学证明?
(a)a 0=1 的证明
(b)斯科伦对加法结合律的归纳证明
(c)康托尔的对角线证明
(d)欧几里得对一个正五边形的构造
(e)欧几里得的不存在最大素数证明
(f)初等算术中的证明(计算)
证明与实验
10.2 一个数学命题和它的证明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10.3 一个数学命题的证明和它的应用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11 不一致性
12 维特根斯坦对哥德尔第一不完备定理的评论
12.1 维特根斯坦对哥德尔对其证明的非正式概述的讨论
12.2 “说其自身在P中不能被证明的一个命题”
12.3 哥德尔句子和说谎者悖论之间的不同
12.4 真与可证明性
12.5 哥德尔类型的证明
12.6 维特根斯坦的第一个反驳:一个无用的悖论
12.7 维特根斯坦的第二个反驳:基于不确定含义的一个证明
13 结语:维特根斯坦与柏拉图主义
参考文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