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论集
论美感、美和艺术
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
关于当前美学问题的争论
论美是生活及其他
蔡仪的《新美学》的根本问题在哪里?
美学三题议
山水花鸟的美
关于崇高与滑稽
试论形象思维
关于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续谈
“意境”杂谈
以“形”写“神”
虚实隐显之间
审美意识与创作方法
略论艺术种类
关于中国古代抒情诗中的人民性问题
谈李煜词讨论中的几个问题
美英现代美学述略
帕克美学思想批判
形象思维再续谈
论集续编
康德的美学思想
美感的二重性与形象思维
美学(《中国大百科全书》条目)
什么是美学
画廊谈美(给L.J.的信)
审美与形式感
宗白华《美学散步》序
关于中国美学史的几个问题
中国美学及其他
美是生活。但是,究竟是怎样的生活呢?“任何东西,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这一补充,说来虽短,却是极重要而问题极多的一句话。它包含了美学中如美的理想、美的观念与客观美的关系等基本问题,同时它本身又有矛盾和破绽,可以引起各种不同的解释。我与吕荧先生对此的理解就有根本性的分歧。
美是生活,当然并非一切生活皆美。吕荧先生在批评“认为美为物的属性”的美学家时说:“说美是物的属性,这就是说,一切的物都具有的一种性质。可是世界上许多的物,如上述的猴子鳄鱼等,我们通常都是认为不美的。”这里是犯了个形式逻辑的错误,因为从“美是物的属性”绝得不出“凡物皆有美的属性”来,这正如红为物的属性而并非凡物皆红一样。主张属性说的人也从未有吕先生这样的推论。而美是生活,亦然。并不是所有生活都是美的,丑恶的生活,生活中丑恶的事物、形象,现在也还不算太稀少,在车尔尼雪夫斯基所处的沙皇俄国的时代里,则是太多太多了。正因为这样,革命的美学理论才必须加上这个补充:要求艺术否定当前肮脏的生活现状,要求艺术去反映去描写去幻想真正美好的生活。
但是,也就在这同一个地方,有着车尔尼雪夫斯基这一理论的最显著的缺点。因为这个理论的哲学基础还只是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本主义,它对生活内容还不能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了解。因此虽然它坚定地否定现实、要求革命,却仍不能指出现实发展和变革的方向和进程。它不能如我们今天这样来观察、研究、体验生活,来运用在“现实的革命发展中”“真实地、历史具体地”描写生活反映生活的创作方法。在车尔尼雪夫斯基那里,生活的理想从而美的理想是没有客观现实进程的,因而它也就带着许多主观主义的成分。普列汉诺夫对此曾有清楚的说明:
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杜勃洛留波夫的美学理论本身就是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一种特殊的混合物,它在阐明生活现象时,并不满足于确认既有的东西,而且还指出——这甚至是主要的——应当怎样。它否定现实……但是它不善于“发挥否定的思想”……它不善于使这种思想同俄国社会生活的发展的客观进程联系起来。简而言之,它不善于给这种思想提供社会基础。它的主要缺点就在这点。只有从马克思学说的观点来看,这一缺点才是一目了然的。
这样一个缺点当然也就会十分尖锐地呈现在关于美的定义中,普列汉诺夫也指出了这点:
在车尔尼雪夫斯基看来,一方面现实中的美自身就是美的;但另一方面,他又说,在我看来,只有符合于我们关于“美好的生活”“应当如此的生活”的概念时才是美的,事物自身并非就是美的。
这的确是矛盾。美是客观生活,它不依存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但美又同时必须是“美好的生活”,这生活可能是现实中尚未出现或显著的,它只是在我们看来是“应当如此的”一种理想。这样,美又必须是“符合于”我们主观“概念”的,即依存于人的意识的东西了。这个尖锐的矛盾如何解决呢?一方面既要贯彻美在生活本身这一唯物主义根本原则,而另一方面又要把美固定在真正美好的生活的范围内,使美有其必要的理想性。看来只有马克思主义的美学观才能解决这个矛盾。
什么是“应当如此的生活”呢?不同阶级有不同的生活理想、概念,然而,却只有历史上先进的阶级,在今天就是无产阶级,对生活的理想、概念和要求,才是真正符合或基本上符合客观历史必然进程中的东西。所以,我们所要求、主张的“应当如此的生活”,就正是客观社会现实中实际上存在着的或要出现的那些美好的、新生的、推动社会前进的生活,包括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形象和东西,即使这些生活和东西暂时还是极不显著的、幼弱的萌芽、趋势或倾向,但社会发展的行程却规定了它们的必然的胜利或出现。现实中的这种生活和这些东西,在我们看来,这就正是表现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所了解的社会现实生活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的东西。所以我在规定美的涵义时曾说:“美是那些包涵了现实生活发展的本质、规律或理想的具体形象(包括社会形象、自然形象和艺术形象)。”这一说法是朱光潜先生所加以反对的,说这是黑格尔加车尔尼雪夫斯基,我已有所答辩: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或理想不是从主观世界、不是从外面加到生活中去的理念、观念之类,而是客观生活本身所具有的东西,但具有的客观的事物、形象和趋向。我的说法可能仍有抽象含混等毛病,但所企图的是把“美是生活”的唯物主义贯彻下去,把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应当如此的生活”从主观概念的世界中搬到客观现实生活中去。这样,美的东西之所以美,就不是因为它“符合于”我们主观的生活概念,而是因为它本身具有内在的充实的生命(即社会内容):它是生活中那些具有本质、规律性质或意义的东西,它是具有远大的客观发展前途(即理想)的东西。这样,我们一方面把漫无边际的“美是生活”初步固定和限制在一定生活范围之内(以后我们还需要把它规定和解说得更具体些);另一方面,我们这一圈定又具有客观性,即具有真正的现实基础,因为“应当如此的生活”,正是客观现实生活中所存在或必然出现的东西、趋向或前景,我们主观的生活的理想、美的理想(“应当如此”),只是这一客观的存在的反映而已。所以,我们不仅坚持了“美是生活”,而且也肯定了美的理想(“应当如此”),而肯定美的理想却丝毫也不动摇美的存在的客观性,不动摇美是生活这一根本原则。
然而,在我们看来,吕荧先生却从这个地方得出了极为错误的唯心主义的论断。他抓住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这句话,就以为既然美是必须符合于我们的生活概念的东西,那就不是存在于客观事物之中,而是存在于我们的主观观念之中。于是,美就只是“美的观念”“美的意识”“美的判断”。事物是不是美,不在其自身如何,而要看它符合于我们主观意识、观念如何而定。“……形色声味是美还是不美,以及美到什么程度,这种美的意义如何,就要通过意识的判断。”于是,美的客观性就被完全取消了,美被归结为主观“观念”。这种说法是可与高尔泰同样混乱的《论美》相媲美的主观唯心论的美学观。《美是什么》是篇混乱的文章,除文中对我的批评,他把我所说的“本质、规律、理论”误解了,而以为一切事物如丑恶虚伪的事物也可以是生活本质、规律的表现,这并非我的原意。除朱光潜所指出的把美感与快感等混同起来以外,其他还有把作为科学的美学与它研究的对象、把美学意义上的美与日常用语中的美等混同起来,然而最根本最重要的混同就仍然是上面讲到的把美与美感、美的观念混同起来,从而取消美的客观存在。对这种露骨地把美归结为主观观念的观点,以前蔡仪、最近朱光潜都有所批评,这里不再谈了。要补充的是,朱光潜虽然批评了吕荧,但在基本观点上,我觉得两人的理论倒是相近或属于同一类型的。只是一个表现得直接些、露骨些,一个则比较隐蔽些、间接些;一个认为美就是社会意识,一个认为美只是“意识形态性”的,还需要一个客观的“自然物”(“物甲”)作为被意识作用的客观条件的存在,但决定美的产生和形成的仍是主观的意识形态(即社会意识);所以,一个认为美就是社会意识实体本身,一个则认为美只是社会意识这一实体的属性。但撇开这些区别,二者却都是认为美是“第二性”的现象,即都不承认美在客观现实生活之中,不承认美的客观性的存在。他们的区别在我看来是次要的、无关实质的,而共同点却是主要的、根本的。所以,我们对朱光潜的所有批评基本上是完全适用于吕荧的。
美的理想的客观性对艺术家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因为艺术家总是把他主观的美的理想透过他的思想、情感,在艺术中表现出来,因之这种理想、这种对现实的态度必须符合客观生活的历史真实,就具有了最重要的意义。只有具备这种美的理想的主客观的统一,才能十分自然地做到从“现实的革命发展中”来描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