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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服务概论
ISBN:9787547319628
作者:编者:李锦顺//罗文波//王秀丽
定价:¥98.0
出版社:东方出版中心
版次:第1版
印次:第1次印刷
开本:4 平装
页数:1页
商品详情
目录

第一章  残疾人基本知识
第一节  残疾与残疾人
一、残疾与残疾人的概念界定
二、残疾人的分类
第二节  残疾人标准
一、国家评定残疾人的标准
二、残疾人分类分级的标准
第三节  残疾人的特征
一、残疾人的生理特征
二、残疾人的心理特征
三、残疾人口结构
本章小结
参考书目
第二章 残疾人服务的发展历程
第一节  西方残疾人服务的发展阶段
一、残疾人服务工作的萌芽
二、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推进
三、残疾人服务工作的转型
第二节 中国残疾人服务的发展
一、奴隶社会到新中国成立前
二、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
三、改革开放后到新时代前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残疾人服务的发展
一、残疾人服务的时代背景
二、残疾人服务的原则、任务
三、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机遇及最新部署
本章小结
参考书目
第三章 残疾人服务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正常化理论
一、理论基本内容
二、实践应用
第二节 全人发展理念
一、理论基本内容
二、实践应用
第三节 增权理论
一、理论基本内容
二、实践应用
第四节 优势视角理论
一、理论基本内容
二、实践应用
第五节 社会排斥理论
一、理论基本内容
二、实践应用
第六节 社会融合理论
一、理论基本内容
二、实践应用
第七节 社会支持理论
一、理论基本内容
二、实践应用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残疾人服务的内容
第一节  残疾人证
一、残疾人证的基本概述
二、残疾人证的申办
三、残疾人证的使用
第二节  残疾人福利政策
一、残疾人享有福利权
二、残疾人福利政策的内容
三、中国残疾人福利政策的制度发展
第三节  残疾人生活保障的服务
一、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
三、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第四节  残疾人的托养服务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定义及背景
二、残疾人托养服务内容及意义
三、残疾人托养服务主要形式
四、“阳光家园计划”
第五节  残疾人教育服务
一、残疾人教育的定义
二、残疾人教育的意义
三、残疾人教育服务的类型及内容
四、残疾人教育的理论基础及应用
第六节  残疾人就业服务
一、我国残疾人的就业支持服务
二、支持性就业的价值观、服务准则、服务内容、关键要素
三、支持性就业的实施环节
四、多方参与的就业支持服务
第七节  残疾人法律服务
一、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
二、残疾人司法救助服务
本章小结
参考书目
第五章  残疾人服务的策略与方法
第一节 残疾人需求的相关调查研究
一、残疾人的需求研究
二、残疾人家庭的需求研究
第二节 残疾人服务的策略
一、残疾人康复指导与咨询策略
二、残疾人就业支持策略
三、残疾人社会融合策略
第三节 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工作方法
一、社会工作介入残疾人服务的方法
二、社会工作介入残疾人服务的技巧
三、社会工作介入残疾人服务体系的模式
本章小结
参考书目
第六章 残疾人服务的建设、运行与管理
第一节 残疾人服务的建设
一、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
二、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节 残疾人服务的运行
一、运行现状
二、运行机制
三、运行困境
四、运行策略
第三节 残疾人服务管理
一、残疾人服务质量管理
二、残疾人服务财务管理
本章小结
参考书目
第七章 残疾人服务的品牌化
第一节 残疾人服务机构品牌化
一、残疾人服务机构品牌化的定义
二、残疾人服务机构品牌化的意义
三、残疾人服务机构品牌化的问题和策略
第二节、残疾人服务机构品牌化的评估
一、残疾人服务机构品牌化评估的必要性
二、残疾人服务机构品牌化评估要求
三、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评估应对
第三节 品牌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要点
一、品牌残疾人服务机构评估概述
二、品牌残疾人服务机构评价体系的具体内容
本章小结
参考书目
第八章 残疾人服务案例
第一节 残疾人托养服务案例
一、居家服务——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城镇残疾人联合会为例
二、日间照料——以东莞市万江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为例
三、寄宿制托养——以广州市康宁农场为例
第二节 残疾人就业服务案例
一、支持性就业——中度智力障碍者在面包店的成功就业
二、辅助性就业——抑郁症康复者成功进行辅助性就业
第三节 残疾人社会融合服务案例
一、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
二、智力或精神残障人士独立就医
第四节 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案例
一、视障者诉银行办卡歧视
二、因工致残后的自助维权和自我成长
第五节 残疾人家属支援服务案例
一、脑瘫患者家属支援
二、融合中国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网络
第六节 助残志愿服务案例
一、助残志愿服务——特殊马拉松赛事中的陪伴者
二、自我增能——残疾人的志愿服务

精彩页/试读片段

    第三章 残疾人服务的基本理论
    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实践是检验和完善理论的最佳方式。 因此,残疾人服务必须重 视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如何将两者有效衔接,争取做到最大程度上的相互促 进。 本章围绕着残疾人服务的主要理论,对其进行理论内容及实践应用的介绍。
    第一节 正常化理论
    正常化原则起源于北欧,是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和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在智障人士实践工作中实行的一系列理念、方法。 正常化理论强调残疾人的个体性和公民权,认为在 残疾人自身看来他们并不存在问题,他们是正常的,异常是社会强加于残疾人身上的一 个标签,残疾人应该尽可能跟普通人一样生活,拥有良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享有自由的 权利和公平的机会。 该理论将残疾人置于常人的角度,了解和评估他们的需求,有利于 实现残疾人服务的精准性、专业化。
    一、 理论的基本内容
    (一)正常化理论的起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北欧掀起了一场有关残疾人权利与福利的政策改良运动,倡导 残疾人不仅应当享有与其他社会成员同等的生存权利,还应拥有尽可能接近一般社会成 员生活条件与生活方式的权利。 1959年,丹麦颁布了一项内容广泛的新社会福利法案。 在这个法案中,智力残疾人 的社会辅助原则被提高到一个新的基础之上,法案中提到了“正常化”一词,认为正常化 的意义就是允许智力残疾人尽可能地正常生活。 随着这部法案的出世,“正常化原则”的 雏形也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 1969年,瑞典的本特·尼耶(BengtNirje)在专业文献中第一次对“正常化原则”行了理论描述。 之后,他发展出权衡正常化原则是否实现的八个方面: 正常的每日生活 节奏变化、工作—消遣—居住地分离、年度生活节奏的正常化、正常的生命进程、正常的 需求得到尊重、正常的性别交往、正常的经济条件、正常的设施水平。
    1972年,美国的沃尔夫·斯伯格(WolfeBerger)将正常化原则从领域和影响方面进 行体系化。 他认为正常化不只是涉及智力障碍人士的外部环境,同时也涉及他们本身; 智力障碍人士必须无条件地达到正常人群体对他们的期待,同时又强调智力障碍者也一 定要注意避免引起社会的误解。 为达到残疾人与其他社会大众之间关系的“正常化”,双 方都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需要相互调整配合,正常化必须结合家庭、专业人员、医疗、政 策等各方面的努力才有可能实现。
    (二)正常化理论的主要观点
    “正常化”是帮助某些特殊的社会群体(尤其是残疾人,包括精神病患者及其他伤残 人士)的理论。 但在学术界的不同领域,却有着不同的内涵与指向。 综合分析这些领域 对“正常化”的理解,可以总结出正常化理论的两个要点:
    (1) 批评以往给弱势群体贴标签的做法。 这种观点是反对将残疾视为社会的另类、 异常,更反对采用所谓主流社会中的“正常”的方法去治疗他们,认为这实际上都是有失 偏颇。 “正常”只不过是一些人用来显示自己的权威,忽视少数群体的一种行径。 换而言 之,所谓社会问题并非出在被服务者身上,而是出在将服务强加于服务对象身上的那些 助人者。 助人者对服务对象进行任意标定,将服务对象的表现视为不正常的行为,其实 在服务对象看来,他们的生活也许就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 因而残疾人服务领域中的 “正常化”就是要和服务对象一起撕掉这些标签,证明他们不是所谓的“特殊群体”“非常 人群体”,向社会证明他们与常人无恙,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能够同社会中的其他人一 样处于这个社会之中,为社会做贡献,获得这个社会提供的各种福利服务;同时也致力于 让这些标签逐渐淡出社会,彻底改变社会对服务对象的刻板印象。
    (2) 主张为服务对象提供与平常人相似的生活环境。 这种观点认为,所谓正常化就 是为服务对象提供与常人相似的生活环境,包括让他们回到自己熟悉的平常社会,过平 常人的生活。 例如英国所倡导和推行的社区照顾就有这种意义。 美国全国智力迟钝公 民协会曾将正常化界定为: 正常化就是帮助残疾人获得一种尽量接近正常人的生活方 式,使他们的日常生活模式及条件尽量与社会中大多数人一样,而不是有意将他们区隔 开来。 在残疾人服务的实践中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也正源于残疾人服务者所具备的 专业价值理念,承认所有人(毫无疑问包括残疾人士)都具有价值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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