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论人类
第一章 论感觉
第二章 论想象
第三章 论想象的序列或系列
第四章 论语言
第五章 论推理与科学
第六章 论激情与表达激情的术语
第七章 论讨论的终结或决断
第八章 论智慧的美德及其缺陷
第九章 论知识的几种主题
第十章 论权力、价值、地位、尊敬及资格
第十一章 论品行的差异
第十二章 论宗教
第十三章 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况
第十四章 论第一与第二自然法以及契约
第十五章 论其他自然法
第十六章 论人、授权人和由人代表的事物
第二部分 论国家
第十七章 论国家的成因、产生和定义
第十八章 论按契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利
第十九章 论几种不同的按契约建立的国家和主权的继承问题
第二十章 论宗法管辖权与专制管辖权
第二十一章 论臣民的自由
第二十二章 论臣民的政治团体和私人团体
第二十三章 论主权者的政务大臣
第二十四章 论国家的给养与生殖
第二十五章 论建议
第二十六章 论市民法
第二十七章 论罪行、免罪与减罪
第二十八章 论惩罚与赏赐
第二十九章 论削弱与瓦解国家的事物
第三十章 论主权代表人的职责
第三十一章 论自然的上帝王国
第三部分 论基督教国家
第三十二章 论基督教的政治原则
第三十三章 论《圣经》的篇目、年代、范围、原则与解释者
第三十四章 论《圣经》中灵、天使和灵感的含义
第三十五章 论《圣经》中上帝王国、圣(神圣)与圣礼的含义
第三十六章 论上帝的话语与先知的话语
第三十七章 论奇迹及其作用
第三十八章 论《圣经》中永生、地狱、拯救、来世和赎罪的含义
第三十九章 论《圣经》中church的含义
第四十章 论亚伯拉罕、摩西、大祭司和犹太诸王在上帝王国中的权利
第四十一章 论我们神圣救主的职责
第四十二章 论教权
第四十三章 论获准进入上帝王国的必要条件
第四部分 论黑暗王国
第四十四章 论从《圣经》的错误解释中产生的黑暗之灵
第四十五章 论外国人(异教徒)的魔鬼学及其他宗教的残余
第四十六章 论虚无哲学与神鬼传说导致的黑暗
第四十七章 论这种黑暗产生的利益及其归属的问题
回顾与结论
第一部分 论人类
第一章 论感觉
为研究人类的思想,我会首先对单一思想加以考量,然后再从系列或单一思想间的依存关系加以考量。从单一思想看,每个都是我们身外之物的某种特性或其他偶性的表征或现象。我将这种身外之物称为“对象”(objective),它作用于眼睛、耳朵或我们身体的其他部位;由于其作用各异,产生的现象也各不相同。
我们将这些各异现象的源头称为“感觉”(sense),因为人类头脑中的概念无一不产生于全部或部分的感觉器官。其他所有现象也是从这一源头衍生出的。
虽然了解感觉的自然起源对我们手头上的工作并无大用,而且我也曾在别处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大篇幅地论证,不过,为了使我的研究方法的每一部分都更加翔实,我还是准备在这里进行简要重述。
感觉,是外界物质或者说对象作用于人体各个相应的感觉器官而产生的。有些作用是直接的,如味觉和触觉;而有些作用,如视觉、听觉或嗅觉,则是间接的。这些作用以人体神经、其他经络和薄膜为中介,传导到大脑和心脏,并引起了抵抗、反作用力,或者说心脏向外表达自身的意图。这种意图具有外向性,所以看上去反而像外界的事物。这些假象和幻想正是人类所说的“感觉”。因此,通过眼睛反映出来的就是光或各种色彩,通过耳朵反映出来的就是声音,通过鼻子反映出来的就是气味,通过舌头和颚反映出来的就是味道,通过身体其他部位反映出来的就是冷、热、软、硬,还有各种通过感官反映出来的其他特性。一切所谓可感知的特性,其实都包含于产生它们的对象之中,而感觉不过是大量的各种不同的物质运动对我们器官产生的不同作用。因为运动只能产生运动,所以我们感受到的作用也不是别的什么,只是不同形式的物质运动罢了。但对我们而言,无论是在清醒时还是在做梦时,它们都显现为幻象;就好比当人们按压、搓弄或敲击眼睛时会看到光亮,挤压耳朵时会耳鸣。我们所见所闻之物即使无形,也会以相同的方式对我们施加强烈的影响。因为这些色彩和声音如果存在于产生它们的物体或对象之中,它们就不能像镜子反射出色彩,或声音反射出回声一样将自身与对象分开。我们知道自己看到的事物在一处,而它的现象又在另一处,虽然我们与那真实的外在事物间存在一定距离,但它仿佛能向我们投射幻象。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对象与幻象并非一物。因此,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感觉都只不过是最初的幻象罢了;正像我前面提到的,感觉是由作用力造成的,换言之,是外在物质的运动通过我们的眼睛、耳朵以及其他感官造成的。
然而,在基督教国家里,各个大学的哲学学者却依据亚里士多德的某些观点讲授着另一种学说。他们认为,“视觉”(vision)源于所见的物质向各方传送的一种“可见素”(visible species),即一种“可见的形态”(visible show)、“幻象”(apparition)、“相”(aspect)或者“可见之物”(being seen),而眼睛吸收了这些就能看见。至于“听觉”(hearing)的成因,他们则认为听觉源于被听到的物质传送的“可听素”(audible species),换句话说就是一种“可听的相”(audible aspect)或者“可听见之物”(audible being seen),它传到耳朵中就能让我们听见。不仅如此,这些人还宣称“理解”(understanding)的成因也是一样:某一被理解的事物能够传送“可理解素”(intelligible species),即一种“可理解可视物”(intelligible being seen),它们作用于我们的理解力,并使我们理解。我说这些并不是为了否认大学的作用,而是为在下文说明它们于国家中发挥的影响做铺垫;因此需要提及这些内容,让大家清楚这些学者应当改正的行为有哪些——常常就无意义的事高谈阔论就属其一。
第二章 论想象
人们不会质疑“静止的物体将永远静止,除非受到其他物体的干扰”这一真理,但是“运动的物体将永远运动,除非受到其他物体的阻碍”,这句话蕴含的道理虽然与前一句话相同(即物体无法自主改变自身状态),却难免会受到质疑。因为人类都以自己为标准衡量其他人或其他一切事物,所以人们在运动后感受到了痛苦疲倦,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其他所有物体都和他们一样疲于运动并寻求休憩,却很少考虑自己寻求休憩的欲望是否也存在于其他物体的运动中。因此,经院哲学家就认为,重物向下坠落是出于休憩的欲望,以及在最合适的地方保持其本性的欲望。将这种比人类还多的欲望和利于保存自身的知识加在无生命的物体身上实属荒诞。
处在运动中的物体将永远运动,除非受到其他物体的阻碍。无论是哪种物体阻碍它,它都不会在一瞬间停止,而只会在一段时间内缓慢地停止。我们能看到,即使水面上的风停了,水波也经久不息;同理,当人类看到或者梦到某种东西时,其体内各个部分的活动也是这样:当物体消失或者我们闭上双眼时,之前见过的物体仍然会留下“映象”(image),只不过比我们亲眼看见时模糊许多。这种源于视觉的映象被拉丁人称为“想象”(imagination),他们还不恰当地将这一名词用于其他所有感觉;然而希腊人称之为“幻象”(fancy),即一种“表象”(appearance),这种说法则对任何种类的感觉都适用。因此,想象就只是消退的感觉,人类和很多动物在睡眠状态及清醒状态下都会产生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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