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上篇 本体论
一、本体的道德观念
(一)道德的本体性
(二)传统文化的道德观
(三)本体规范的道德观
(四)自然进化的道德观
二、规范的道德情感
(一)道德情感与规范意识
(二)规范品性的道德情感
三、道德的人本价值性
(一)道德与人性
(二)道德与人伦
(三)道德与自然
(四)道德与理性
(五)道德与正义
四、道德的社会构序性
(一)道德的习惯性
(二)道德的实践性
(三)道德的公共性
(四)道德的规范性
(五)道德的自律性
(六)道德的功利性
中篇 构造论
一、市民社会的道德构造
(一)道德的基础构造
(二)道德的自治构造
(三)道德的规范构造
(四)道德的秩序构造
(五)道德的精神构造
二、道德秩序的民法构造
(一)民法的生态秩序构造
(二)民法的人本秩序构造
(三)民法的平等秩序构造
(四)民法的自由秩序构造
(五)民法的诚信秩序构造
(六)民法的公共秩序构造
(七)民法的正义秩序构造
三、民法的道德本质
(一)民法的道德属性
(二)民法的道德共性
(三)民法的道德规定性
(四)民法的道德补充性
四、道德的民法形式
(一)道德的民法外在性
(二)道德的民法他律性
(三)道德的民法认可性
(四)道德的民法直接性
五、民法与道德的统一性
(一)对象性的统一
(二)本体性的统一
(三)条件性的统一
(四)目的性的统一
六、民法与道德的矛盾性
(一)民法的非道德性
(二)民法的超道德性
(三)道德的非道德性
(四)道德的超民法性
下篇 实在论
一、人格权的道德性
(一)人格独立性
(二)人格自然性
(三)人格平等性
(四)人格充分性
(五)人格自由性
(六)人格利益性
二、亲属权的道德性
(一)男女性爱的生命性
(二)配偶相守的奉献性
(三)父母哺幼的自然性
(四)家庭关系的社会性
(五)子女孝亲的人本性
(六)血亲扶助的情感性
三、物权的道德性
(一)财产的个人利益性
(二)财产的个人人格性
(三)财产的个人归属性
(四)财产的个人自由性
(五)财产的个人安全性
(六)财产的个人价值性
四、债权的道德性
(一)行为的效力根据性
(二)行为的社会正当性
(三)行为的诚信自律性
(四)行为的财产效率性
(五)行为的利益均衡性
(六)行为的过错责任性
五、继承权的道德性
(一)遗产继承的自由性
(二)遗产继承的私有性
(三)遗产继承的亲缘性
(四)遗产继承的公平性
(五)遗产继承的后事性
后记